当前位置:人文都>经验>

明朝的选官制度

经验 阅读(2.99W)

明朝的选官制度

1、明朝采取科举与荐举的方式来选拔官员;清王朝公元1644年建立之后,采纳范文程的建议,实行科举考试。

2、科举制:科举取士制度建立于隋朝,确定于唐代,历宋而至明清,各朝都有所沿革,而明朝科举制度最为完备,清朝基本上是沿袭明朝制度,没有太大的变化,科举制度,可归纳为三级考试:第一级是院试,第二级是乡试,第三级包括三种考试,即会试、复试和殿试。此外,还有一次朝考。

3、中国古代的一种人事选拔制度,是荐举贤才,授以官职的官吏选拔制度。举荐的标准主要是德行、才能,而非全靠家世,它冲破了贵族血缘世袭制的藩篱。